蚂蚁阅读 - 耽美小说 - 礼拜四幸运降临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91

分卷阅读91

    里的水波:“没什么,我只是想到了一点不好笑的事情。”

结账的时候,林轻扬没有在场——想也知道,是一串不菲的价格,说不定看了之后和之前买的那堆奢饰品一样令他心肌梗塞,只好不看保平安。

这种想法在路易领着他上了自家的黑车,掏出账单要汇报给他听的时候,头痛地一把抽了过来。

看一眼,就感觉自己脑袋有点发蒙。

“我是觉得体验很好,东西也很好吃,连海盗都逼真的要命,”他看见上边白纸黑字标着的价格,长长叹一声,捂住眼睛,“但这个价格的确有些过分了,我觉得就是来骗骗讨新奇的有钱人。”

路易从容地把账单抽回来:“但是少爷看的时候很快乐不是吗,像看了场电影一样。”

林轻扬下意识就要对上他的眼睛去反驳,刚接触到那点偏浅的灰绿,陡然一滞,匆匆移开视线,耳根缓缓蔓延出一点薄红。

车里的灯很明亮,司机默不作声地插入钥匙,将轿车从车库里开出来。

夜幕降临后城市灯火点点,仿佛要在透明的车窗上燃烧,可能是感觉车里有点安静,路易想了想,伸手调了他平时开车比较喜欢听的频道,从车载收音机里流淌出缓慢歌唱的女中音,一切都温柔而缓慢。

他发觉小少爷与平时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好像又没什么区别,垂眼时,他发现了什么,凝视着林轻扬耳根下那点不太明显的桃花色泽。

“……算了。”小少爷咕哝一声,没胆子继续聊这个话题,“那要是把钱花完了该怎么办。”

路易心满意足地笑起来,他觉得,有些事情可以提前一点了。

“钱怎么会花完呢?”威弗列德先生的声音一再压低,变成了格外好听的低沉音色,他看似换了话题,“少爷的自选考准备的怎么样了?”

林轻扬一怔,他没想到路易会提这件事。

“还行?路易之前教我的方法都很好,连没怎么学过的公式都记得很牢,我觉得通过笔试应该没什么问题。不过时间太短了,我觉得再复习三四个月把握会更大一点。”

“那少爷为什么要去考自选考呢?”

“呃,”林轻扬停顿了一下,思考片刻,“去更好的学校?有更好的前途,然后有更多的机会得到更好的工作?”

路易摊开手,道:“这就是为什么我会进帝国理工的原因。”

“为了替主人家分担压力,成为一个合格的副手,我也需要足够大的能力,才能做好这一切。”

“这些事情,费兹捷勒不需要考虑,因为威弗列德会做,”他近乎骄傲地提起自己的家族,“现在的威弗列德是管家,而以前当费兹捷勒还是贵族时,威弗列德就是家臣,是骑士,是处理一切绊脚石的存在。”

“如果乔需要钱……我会赚钱养乔的。”突然间他又微笑起来,亲昵地称呼林轻扬的名字。

林轻扬晕晕乎乎地被路易带进费兹庄园,庄园城堡大门打开时,他觉得是不是自己酒喝太多了,以至于有点上头,连脸都有点控制不住地发烫。

可是抱着床上抱枕,咕噜咕噜地在床上打了两个滚的时候,他又冷静地觉得,自己根本没喝多少酒,根本还没到脸红的地步。

“今天的少爷有点兴奋,”路易替他整理外套挂在架子上,假装不在意地提起来,事实上全身心地关注小王子的动静,“是因为吃饭的形式比较新奇吗?”

床上还是懒洋洋打滚儿的团没了响声,随即探出一个头来,声音有些模糊不清:“是的,有点新奇,之前从没见到过,下次我要请菲利普也见识一下。”

“他会很高兴少爷喊他一起的。”

大灯关上,只留下林轻扬床头那一盏小小的床头灯。路易体贴地调整床头灯的方向,免得林轻扬觉得太亮,然后替他理了理被子,弯下腰去,想出其不意地给自家小王子一个晚安吻,却被林轻扬躲了过去。

路易罕见地一怔,林轻扬呼吸再次滞住。

他支支吾吾了半天,最后梗出一句:“我不是小孩子了,不需要晚安吻。”之后把自己埋在被子里。

管家哭笑不得地梳了梳小少爷露在外头的一点柔软黑发,只好站起身,关上房门。

房间陷入寂静,过了好一会儿,林轻扬默默从被子里爬出来,双眼无神地盯着天花板,他现在大脑清醒极了,根本没有半点睡意,只好开始数绵羊。

一只羊,两只羊……

路易对他真的很好,其实一点也不像是管家会对主人的那种好。完全是,超出了界线,方方面面的,无论物质还是精神上。没有半点疏漏。

三只羊,四只羊……

他想起路易·威弗列德倒映在车窗上冷漠的侧脸,伴随着脸面不断的群山,接着又想到站在破旧小区门口,像小孩子最喜欢的魔术师一样,往他口袋里放糖果的威弗列德先生。

被他跨坐在身上,从下往上看的路易;单腿跨上床,温柔捏住他脚腕的路易;

站在台阶下面,向他伸出手的路易;璀璨华光下,带着他跳舞的路易。

五只羊。

还有骑着马身姿矫健飞奔过草场的路易,给他留下一个晚安吻的路易。

和站在高台上,缓慢拉响第一个音符的路易。

他们都抬起温柔的灰绿色的眼睛,含着笑意,把最好的一切献给自己的小王子。

林轻扬趴下去,把自己整张脸都埋在枕头里,无处不在的酸涩终于爆发开来,细微的哽咽声响起。

喉咙一点点被扼住,那份滋味往下滴答地掉落,最后淌成细细的一条线,流进心脏。

他好像是,喜欢上了路易啊。

怎么会不喜欢他呢,那样的眉眼,还有他最喜欢的颜色;那种神情,会微笑起来,会苦恼地皱起眉头,会无奈地短促叹气;那样的骄傲,就算只是过往,也能从只言片语中看出来,和现在的脾性,混合成一股特殊的温柔。

但是不行。

不能喜欢他啊,因为他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三个月,仿佛水一般,在指缝里不自觉地流走了大半,粗粗算来,也不剩下多少日子。

之后他就会离开熟悉的庄园,在家乡买一栋小房子,然后日复一日地怀念他生活在这里的日子,那段遥远的时光。

说不定,等到老了的时候,还能和周围的小孩子们讲一讲他年轻时经历过的事情,包括做了很多有钱人的疯狂事,和喜欢上的人。

会有人叫着他在吹牛吧,这么远,站得这么高的人,怎么会和他有过接触,还相处过不短的时间呢。

他会坚守秘密的,不去告诉他们,那个时候他还寄宿过费兹庄园,可以矜持地把手放在他掌心里,然后抑制不住地微笑起来。

够了啊,他可不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