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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顶着烈日下车,给站在某女星一镜成名的场地模仿她姿势的灯灯拍照,又给下一秒搂上灯灯宛如祖孙合影的蛤蟆墨镜老板拍照。 折腾到了晚饭,李白的劳累程度不亚于平时在剧组忙活一天。有无数次他想把灯灯拽进小巷子胖揍一顿,每次都没能下手。唯一让李白略感安慰的是,这顿晚饭他终于又进了城,车子路过他常去的已经收摊的市场,那家饭店在他连路过都很少的度假区,墙是雪白的,门是拱形的,菜单上一根水煮胡萝卜切成片淋了酱,卖59美金。 他冷眼瞧着桌对面给养生老板喂胡萝卜的前同事,毫不客气地敞开肚子,吃鱼吃rou吃奶酪,心情一糟糕他就吃撑,吃撑了就想躲起来吐。还没起身,只见那老板倒是站起来了,饭店里禁烟,他就拿着烟盒火机出门抽,还真是儒雅有风度。李白一想到自己没烟可抽的境地,更想吐了,拿张餐巾纸捂住嘴,刚路过灯灯旁边,突然被他握住手腕一拽,拉到了沙发椅上。 “我上厕所!”李白压着嗓子说。 “我知道,你先等等,”灯灯把声音压得更低,“我这不是有重要的事要和你说吗,必须得当面,否则我也不是非得来这人工景点拍照,老板本身也不是特别想来。对了,还得趁他不在,否则太尴尬了,咱们必须得快,你帮我盯着点门!” 眼见着身边这位抱着包东翻西找,一脸火烧屁股的着急,李白深吸口气,尽量无视胃里渐渐兴起的翻江倒海,盯向老板刚刚出去的大门。 “暂时还没动静,”他说,“什么事儿啊,你边找边跟我说吧。” “我问你,你跟你哥,不对,跟你男朋友怎么回事?”灯灯把防晒喷雾和香水瓶翻得咯啦啦响。 “什么?”李白扭头看他的包,“怎么了?” “……小白哥,那个,你听我说,你一会儿听到什么都别激动,”灯灯的手忽然停住了,他好像摸到了什么,但僵在包里拿不出来,“我老板他前段时间——” 李白微微歪过脑袋,不语,目光已经完全敛住,专心致志地聚在卡着灯灯手腕的那条黑缝上。 “就是出发前收到了一份请柬,是他生意上的老朋友发的,女儿要结婚,十月五号,他肯定要去参加咯。本来计划的是玩到十一月,也要因为这个早点回去了,”灯灯顿了顿,声音隐隐发颤,“就是我偷偷看到那张喜帖,新娘还好,就是那个新郎!我真的吓住了,我觉得电话里讲不清楚我得当面告诉你,我就偷偷把它拿走……” 李白静静听着,眼睛睁得大大的,瞳孔里闪动着桌面上的烛光曳曳。是困惑?还是预感太明确。他的脸色已变得煞白,自己却是毫无察觉的模样,仍盯着灯灯的手腕不放:“带了?给我看看吧。” “当然也有可能是重名,估计就是重名!”灯灯居然伸出左手,想要按住自己的右手,好像他包里会钻出什么恶煞魔头似的,“你认识一个叫李漓的女的吗?你应该不认识吧?” 李白不再说一句话,灯灯的手被他拔出来了,连带着的还有指间攥的那片中国红。李白拆开信封,内页的卡纸是洁白的,光滑的,中间折叠,他打开来,看了几秒才发觉是反的,于是又调了个方向读。 其实调不调又有什么意义呢?有些字只用一眼看个形状就能明白啊。 有些事听听口风也能自动联想,猜个大概。 这到底是因为心有灵犀,还是因为已经发生的事本就太明显,人自然会有所感知,只不过是在被戳破时才发现? 好像究竟是哪个,也没有多重要,李白已经被仁慈地给予了好几分钟的反应时间了,多亏灯灯废话的那几分钟,他现在手没有抖,呼吸没有乱,眼睛也没有眨一眨,他全身上下都是死寂的。 他就是恍惚了一阵。 眼睛不花,视线也不模糊,他的头脑保持稳定,只觉得垂直下坠,并未感觉到天旋地转。白纸黑墨是那么简洁清晰。从始至终,他都看着请柬中央的名字,清瘦有力的钢笔字,笔尖在卡纸上刻出凹痕,有点像行楷,但笔锋跟棱角更锐。 李白认得那字体,他再熟悉不过。 就像他盯了那个“剪”字太久,都快不认识它了。 第40章隔一条路 “假的吧。”盯了半晌,李白冷不丁开口,把那张卡片甩上桌面,起身往洗手间走去,“这种东西不能打印?亲手写的也太夸张了吧,一看就是假的。” 纸面上沾了烤生蚝的酱汁,灯灯胡乱擦了一把就给它包上信封塞回包里,匆匆追上李白,“货真价实,不然我大老远过来骗你干嘛!” 李白捂着嘴巴埋头快走,声音却没闷下去,呼呼地喘着,带着种神经质的尖锐,“那你告诉我为什么杨剪会写‘李漓’这个名字?个个有顿笔,不是复印的,这写了得有几百张吧?这么亲力亲为,心甘情愿?”他笑起来,“不可能的,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没有一个女人能让他这样,没有,不存在!” “但你又承认这是他的笔迹,”灯灯叹着气,“你这不是自相矛盾嘛……” “我是说,他可以结婚,可以和任何人结婚,可以不和我结婚!”李白蓦地转脸,直勾勾把他盯住,声音大得整片外厅都能听见,“但他不能这么写请帖。” 灯灯一怔。 “他还没发给我……”李白的嗓子又软了,和他本人一样低到了墙根,灯灯必须得俯身凑近才能差不多听清,“真的,没给我。” “怎么可能发给你呀。”灯灯轻声道。 李白似乎没有听见。 方才引来的注目已经散开了,小提琴的演奏、食客们的谈笑,它们都迅速恢复正常。没有人去深究这个眼眶通红的亚洲男孩为什么在这一刻彻底蹲了下去,好像疼得站都站不动。灯灯想把李白扶起来,李白却先他一步一跳而起,冲进了旁边洗手间的大门。 有隔间门被摔上的巨响,接着是呕吐声,灯灯左顾右盼,想找个服务员比划着问问能不能把隔间里面的锁撬开,进去陪陪李白,却见老板已经回到了室内,春风拂面地,马上就要走到餐桌跟前。他握在门把上的手又滑落了。他跑回去,如往常他该做的那样开生蚝,倒酒,切一刀黄油把面包片抹得沉甸甸的,喂给老板咬一口。并没有被问及他的朋友跑哪儿去了。而在大约半小时后,李白回桌,除去湿漉漉的额发以及手背上的咬痕之外,的确也看不出什么异常。 “失陪一下。”他看着陷在花白头发男人臂弯里的灯灯,气喘吁吁。 “我得走了。”他拎上他旧巴巴的挎包,像阵风似的离开了。 李白的“走”很是彻底。他花了三天回到国内,期间灯灯他们一个城市还没玩完,他原先合同上签好的三万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