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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良,他想到的却是他在襁褓中,看着自己母亲被姨娘手下的恶仆推下枯井的情形。他记事得早,且过目不忘,无妄的眉眼像他母亲勾住井沿的金莲一样让他动容。那日,无妄诵足了经,被他以上宾召进了书房里,他还记得自己摘下那沉重而又高耸着长缨的帽子,问无妄:大师,你观我面相如何?无妄没有作答,只是摘下了面前梅枝一截,扔进了火盆里。金子问笑了,知道无妄之心并未真正入定。他在无妄的面前,就是这堕入了业火的梅枝,美得没有风骨。金子问比无妄矮了半个头,这是他记忆里一直的落差。他搂着无妄的肩,指尖黏腻;此后,他赠予无妄千金难求的好药为他生肌,在无妄所在的寺庙里,他也捐了数以万计的功德,这或许是他这一生做过的唯一善事。在无妄面前,他愿做一个善男信女,他将自己的残虐伪装成和自己年纪相符的天真,将炼狱一样的心境装点如乐园一样丰满。他爱无妄,从上个世纪爱到这个世纪,从无妄爱到王笙,然而,无论是哪一个,都不会为“金子问”这三个字所驻足。晨雾已散,白日撕裂了薄薄的天幕。金子问穿行在楼宇间,恍如一下从回忆里走出来一般。日头会在他这不灭的rou身上灼出淤青的痕迹,他时刻体恤着这来之不易的身体,他怕春潮会生出霉菌,也怕裂日灼伤出斑驳。当白昼真正来袭,他就要躲避在这些阴冷而坚硬的建筑物里消磨掉时间。现在的人很聪明,能建造出天工难成的高楼,也擅于用钢筋为自己构筑牢笼。他看着讲堂上侃侃而谈的王笙,发现太不陌生。他看着王笙长大。从一个婴孩长成如今的模样。遇见无妄那年,无妄也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他窥伺王笙的时间比与无妄共度的岁月更长。王笙授课的样子像极了无妄授经的模样,他们是一脉相承的魂魄,在平常的时刻总是沉默无声——但若要问怎样的他更让金子问痴迷,金子问也说不清。就像人比较不出冬天与夏天谁更好,冬天有极寒,夏天有酷暑——它们都有美丽的地方,也都让人心碎。就像金子问知道王笙所有的好,与无妄一样的好,不一样的好——肖似之间,还有一些千丝万缕的差别。可他能看到,也仅是看到而已。此间的王笙,是这万千红尘中一个普世的俗人,他有情欲,也应有情欲……他甚至应该有家庭,有子嗣。这曾是金子问求了一世的东西,他曾发了疯一样的愿用一切换无妄还俗入世,到头来,成了一个讽刺人的局。他是这尘世的男女,尘世的男女擅于说爱。金子问冷艳看着那些穿行在校园里的青年男女,女子走得分花拂柳,男子穿得靓丽光鲜。日光之下,并无新事。所有的爱在所有的地方都是一样模样,带着温度的,没有温度的——例如王笙与他的未婚妻就是带着温度的,而金子问此刻的心,就是没有温度的。王笙的未婚妻是个年纪与他相仿的女人,也是青城大学的教师。闲暇时,他们会走在林荫道上,或者让王笙骑着自行车搭着她前往长满柳树的池塘,或者是去学校附近的录像厅看电影。此时的电影票五十元一张,对于才工作不久的青年教师来说,不是一个很负担得起的数字。偶尔,他们也会咬咬牙去市区的影院里看一些爱情电影。金子问跟在他们的身后,看着这对卑微贫贱的恋人。他想起经年以前,自己所筑的地宫里有一间独立的放映厅,那时候他的七位姨太太还去拍了时髦的电影,而无妄却从来没有坐在过自己的身边。王笙有着和无妄一样的脸与神情,他谈恋爱的样子让金子问觉得好笑。而今,他的情绪已经不太感染得上悲哀。或许是由于自己本来那具身体的消弭带走了所有的愤恨与伤情,也或许是这漫如长夜的分别让他已经无所迁怒。所以他看着王笙的爱情,他只是笑,拙劣的爱情戏,不如这个时代的电影动人。屏幕上,悲情的男女在为自由高歌,而观影者并非完全会被其所感动。若是有金子问这样的看客,就更加尴尬了。他们在哭,他在笑,这两个世界间总是格格不入的。金子问将与无妄纠缠的那段时光叫做前世,前世的金子问死去时,他的魂灵坐在自己的尸身之上,也是这样笑看着人世。那一瞬间,他倏地明白为何婴孩降生的时候都要发声恸哭,那是因为他们从此就是这万千红尘中的一员——参与其中与做个看客,感觉往往是不一样。那年,他死去的一瞬间,不再有rou身的痛苦。元月一日,三十年前的今天,无妄降生。而他,行刑前腹中唯一的食物还是无妄送来的年糕。他看着自己支离破碎的身体,那感触与看剖开的牲畜一般,是一文不值的。而行刑台下,万民的欢呼对于他来说也一文不值,他只想找到一个人,他也最终看见了。无妄站在人群里,亦是不悲不喜。从他的脸上看不到一丝毫的悲伤,也看不到一丝毫的喜悦。他违背了约定,依旧持着佛珠,穿着灰青色的袍子,像一个落败的僧人。冥冥之中,他们像是站到了同一类别。没有人不为生死所动,除了佛与魔。金子问清晰记得,无妄只是看了一眼自己的尸身便离开,那一眼不带任何的情绪。若说他还有过什么怨,也是这一眼所化,他不在意普天之下的任何人对自己的评判,除了无妄。然而身后一双手却在掩面哭泣,那哭声凄厉入耳。金子问没想过有人会为自己之死而哭,看见的却是一个意料之外的人。四生前,他有七房妻子,无数侍妾。无论是优伶名媛还深闺女眷,在他看来都是一样的货色。她们仪态万千,对于金子问来说不过是胸前闪闪发光的勋章,只用于装点自己的门面。那双手的主人在这庸脂俗粉中,能勾去他一丝一毫的念想。这手,曾风情万种,让金子问为那粉白的指尖染上蔻丹;也曾掐过金子问的耳垂,留下道嫣红的月牙。他在金子问的耳边呢喃:我愿做你的臣子,你的爱人,你的一切。温热的气息将自己眼角的痣蒸得更红,guntang得像一颗心脏。金子问记得,他叫凤楼,是自己捧过的伶人。颠鸾倒凤,欲海浮沉,无非是逢场而作的戏,如他在台上的表演。他记得,他眼如弯月,其实都是画出来的艳丽——他们见过不足十面,回回他的面上都带着妆。非是他刻意为之,而是那些颜料的颜色早已染进他的皮相。台下的凤楼,只不过是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