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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石头哥兴奋地说他专为季诗写了一首歌,名字叫,打算做下一张的主打,走励志风!结果季诗把鸭骨头和牙签全倒在他头上,两个人在包间里打起来,据说打得很激烈,石头哥吐槽季诗只有一张脸,“老子跟你打架还不能打你的脸,要不你就一无所有了!”季诗吐槽石头哥的娃娃音,“要不是本大爷来拯救你,你这辈子都只能唱喜羊羊!”不过第二天两个人酒醒后就揭过这一页,又如胶似漆好兄好弟了。据说团队里的人都习惯了。摇滚人的世界我也是不懂。季诗有时候排练难度特别大的歌都要穿带帽的卫衣,拉上帽子,要不就戴一对耸得老高的兔耳朵,因为石头很有可能朝他扔调音夹,有时可能还会用吉他拍他脑门。扔夹子我可以忍,用吉他拍我不能忍!有那么一两次公司组织我们瞻仰天团的排练现场,我每看见石头有要取吉他的趋势,都恨不能冲上去抱住季诗的脑袋,冲凶神恶煞的石头喊:“打傻了你造吗?!”我站在包间中央,一边唱着季诗给我点的符合我气质的歌,一边思绪游离,唱完,忽然跳出一首,我靠这么晦气我不唱!歌被季诗切掉了,所以说人就是在金主面前也要有原则,有风骨,要不然金主都不拿你当回事,你要让他知道你的底线在哪儿,就是我的底线。季诗改点了我们的出道歌:“边唱边跳,你们表演的时候你怎么跳的我都没看见~”说着一束追光打在我身上,在我头顶转啊转,我心说这也太蠢了吧,我提着麦克风看着他,不太想跳。窝在沙发上的季诗坐起来了一点,最后揉揉鼻子说:“那算了吧。”我看着他妥协的眼睛,他明显有点失望。最后我还是跳了。反正比唱好多了。季诗在沙发上笑得爬不起来,舞蹈最后有个边自摸边下蹲的动作,我一溜蹲到茶几后面季诗就看不见了,他噌地就从沙发站起来,不愿错过每一个瞬间,然后又笑倒了下去。我拍拍衣服站起来,大口喝了一口百威,心想管他呢,他开心就好。不过季诗也有得寸进尺不自知的时候。“宝贝学个狗叫!”这可是你逼我的:“狗怎么叫的?嗷嗷?呜呜?”季诗就拿起麦克风喊:“汪!汪汪!”呵呵你个被啤酒灌傻的傻`逼!季诗看着那只喷了他口水的麦克风,酒醒了片刻,把麦一扔:“换你学了!”我握着麦克风拉长嗓门嚎了一声狼叫。季诗在沙发上使劲拍手:“学得真像!!”“谢谢~”他拍手时还会跺脚,我的妈呀不过是喝了罐啤酒,怎么能蠢成这样,我心想,又多看了一眼,还是有点可爱的。一直到最后他都没想起来要我学狗叫~中途我去了一趟洗手间,稍微整理了一下跳舞跳乱的头发,却没想到从镜子里看到一个意料之外的人。我看着镜子里的彼安,彼安也看着镜子里的我,我们这样隔空对视着,都哑巴了,因为先前Adam才提议去KTV庆祝一下的,彼安当初就拒绝了,而我明明在他眼皮底下回家睡觉了。我尴尬,我感觉他是挺尴尬的。我不知道说什么好,还好彼安先开口了:“我和朋友一起来的。”“哦,我也是。”我笑道,这也没什么,可能对他来说团队里的大伙只能叫同事,和朋友还是有差距的,如果是一早和朋友约好的,那只能找个借口了。我说那我出去了,彼安却忽然从背后喊住我:“你知道LOTUS也在这边庆祝吗?”还好我背对着彼安,我稳了稳表情回头,装出不知情的样子:“真的?那我们要不要去打声招呼?”彼安弱弱地笑了下,说不用了,不要打扰前辈。我点点头,带着一身冷汗走了出去。我也不知道我在担心什么,我这是不是在防着彼安,但我没有直接回包厢,而是绕了一大圈,确定彼安已经回包间了才绕回去,这时我看见彼安的包间门开了,张公子走出来。其实我跟他也都没差,都是来见金主的,我突然觉得自己这么防着对方是不是有点太过了,我知道他和张公子的事,他不知道我和季诗的事,说起来他应该防着我才对,但就算我知道他们有这一层关系,也不会怎样啊,换位思考,即使彼安知道我和季诗的关系……可他为什么总要在我面前提季诗这一岔呢,究竟是不是我多心?算了,不去想了,不管怎样保密为大,季诗是大明星,不比张公子,要是爆出什么来那是要糟的。我推门进房间,看见季诗倒在沙发上,一条长腿拖在地上,已经帅气地睡着了,我把音量关小了一些,一个人边吃着薯条边听着LOTUS的歌,我给他留了一些薯条,虽然这个也不够他补充体力,但他醒来有吃的都会很开心。比起他为我做的,我为他做的真的都不算什么,我双手叉在脑后,靠在沙发上回忆,其实我都没为他做过什么。我不过就是多看看他,多画画他,给他留点吃的,在微博上吐吐他的槽,换着IP给他投投票,我做的这些是他的歌迷粉丝都愿意为他做的,但是季诗却让我在舞台上站在了他的身边,虽然只有短短一分钟,也是让我更久地留在了他的粉丝和歌迷的眼睛里。因为我们被邀请上了天团LOTUS的演唱会,隔天的娱乐头条上都能看见我们的身影,两个娱乐新闻主播还提到了我们,这让我们狠刷了一次存在感。刚出道也没什么别的通告了,就是不停地宣传出道EP,去各地签唱,不过我们还是上了唯一一支通告,就是CBC台的户外娱乐节目。虽然彼安已经在这个节目里录了三期,但是作为团队的JUST还是头一次上这么热的节目。这个节目LOTUS也上过,为了了解节目的游戏环节我特意找了LOTUS上的那期来观摩。这期的游戏很有意思,是人与狗搭档在岛上寻宝冒险,每人各选一只狗,因为季诗在第一个游戏环节旗开得胜,由他第一个选狗。“选那条德牧!”我边吃薯片边看电视,第一眼就认准了那只帅气的德国牧羊犬。季诗的品味和我果然很像,他没有去抱和他的形象相得益彰的哈士奇,而是选择了逼格高很多的德牧,然后一人一狗快乐地往林子里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