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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箱,驻地出品,封箱时有纸条贴住,纸上写着余初的签名。防止其他人开箱。余初找出了一个空行李箱,将其中的两个塑料箱打开,一个装着的是衣物和日用品,一个电脑和其他小物件。将东西装好后,余初一边讲行李箱的拉链拉上,一边对旁边的余老爹说:“其他东西,等到我找到安顿的地方,可能还要麻烦您给我寄过去。”“这么多东西——你要换工作了?”余初摇头,没有隐瞒:“不是要换工作,而是我要退休了。”余老爹还记得那一年来家里的那个叫封肃的男人,说是阿初单位的上司,但是那气场,可不像什么护林单位出来的。加上从来打不进的电话,一消失就是几年的鸟无音讯,还有查不到账户的汇款单位。他才隐约知道,自己姑娘做的工作可能是保密性质的,这一点他连枕边人都没有说过。但是什么工作,这么年轻就让退休了,阿初才二十六啊……他脸上露出担忧来:“那你以后怎么办……”“先念书吧。”余初将行李箱从地上提起来,“二十六念研究生虽然晚了些,不过我跟上应该不难,如果觉得还有兴趣,就读个博什么的,再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余老爹的世界里,没有比念书对孩子更好的事情了,余初说能念到博士,那一定是可以的。他松了口气同时,想起什么,从口袋掏出一把钥匙:“阿初,我有东西给你,你等我一下。”说完,余老爹走到电瓶车旁,打开电瓶车的后备箱,拿出个螺丝刀来,拧掉了电瓶车上的几颗螺丝,掀开塑料板,露出里面的电瓶来。他伸手拿出电瓶,找到用黑胶布贴在底侧的东西。撕下来后,余老爹将满是胶渍的银行卡递给了她:“这是你这些年寄回家的钱,有几十万,我都给你攒着,还有以前那间小房子卖了的钱,加上我给你攒的嫁妆……有差不多一百万,密码是你的生日……你拿着,念书也好,买房也好……”余初垂下眼帘,没有去接银行卡。她还记得小时候有个大号储钱罐,余老爹每天往里面扔一点钱,然后笑着跟她说,这是她的嫁妆,一定会在她出嫁前给她存一柜子。没想到,他真的给自己存了一柜子的嫁妆钱。“钱你先留着,要是急用还能用上。”余初把自己从情绪里抽了出来,笑了笑:“不是嫁妆钱么,等我哪天出嫁了,再给我吧。”余老爹往前走了一步:“阿初……”“我朋友还在外面等着呢,我先走了。”余初往后退了一步,并没有给余老爹强塞银行卡的机会,她提着整理好的行李,转身往外走。“阿初!年夜饭……”余初看向门外不知道站了有多久的继母,轻轻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她脚步未停。“爸,过几天我还有事儿,年夜饭我就不回来吃了。”阴了大半日的天,终于透出些阳光来。余初拖着行李箱从地下室走出来,抬头看着头顶的天空,冬日的阳光不像春日和煦,却也不像夏日那般刺眼。现在这样,可能对所有人都好。顺着小区的绿化带一直往前走,余初来到小区门口,看见了在门卫室前等着的楚小哥。余初招呼楚小哥:“走吧,我们打车回去。”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到马路边,停下来等出租车。楚小哥从口袋掏出什么,塞到了侧边的余初右手中:“掌柜的说,大白兔没有了。”余初抬起手一看,是一小包红色的牛奶糖果,一块钱一包,小卖部必备零食。之前问她要的零钱,就是为了去买糖果?她有些好奇:“我上一次论学就想问了,送糖有什么寓意么?”踏上论学台之前,还不忘给她塞个糖果,她回来时还想了很久,会不会是什么暗号或者指令什么的。“余初,你为什么喜欢给孩子塞糖?”“想着他们能够开心些……”余初说到一半,突然明白了什么。第七十章怪不得有人说,在不开心的时候吃甜食,能够让人的心情变得好起来。一包糖果,不到十颗。余初吃到第三颗的时候,就觉得在冷风中空了大半的血槽,恢复了不少,就连冷的有些麻木的神经,也渐渐暖了回来。她坐在出租车后座上,看着被阳光镀上一层暖色的楚小哥,冲着他招了招手中空了大半的包装袋,“谢谢。”叶长谦视线落在她的脸上,学着用现代礼节:“不客气。”他自始至终没有开口问什么。回到酒店,余初第一件事,就是想洗个热水澡。她头天晚上为了照顾楚小哥,合衣睡了一夜,凌晨回到自己的屋子,已经困到极地,只来得及脱件外套就沉沉睡去。糙的连个妹子都算不上了。余初从行李箱里翻出衣服和惯用的护肤品,将外套脱了挂在椅子上,抱着换洗的衣服走到卫生间里。淋浴间里,她将贴身的衣服脱下,后知后觉发现,手腕上多了一串手串。红绳编织成细带,中间缠绕着一只硬币大小的玉雕。四足,两耳,一尾,姿态慵懒的盘成半圈,头靠在前肢上,半眯着眼睛像是睡着了……这是玉猫?不对——余初微微抬了抬手腕,将手串对照着浴室的明亮的灯光,玉雕的纹路愈发明晰,獠牙和额头的“王”字也看的清清楚楚。这分明是一只酣睡的幼虎。楚小哥自己倒是很乖觉,上午发完大招后,下午都窝在酒店房间里看电视,没有去招惹余初。他似乎对动画片情有独钟,余初敲门的时候,他正在屋子里看海绵宝宝。余初问起手串时,楚小哥连眼睛都没有移开电视。他语气平静,“余初,还记得你离开的时候,让谭宪转给我的那块玉吗?”余初将手伸进口袋,想把用首饰盒重新包好的手串拿出来,还给楚小哥,听到这话顿了顿。她当然记得那块羊脂美玉。在云锦客栈的时候,楚小哥不辞而别,让掌柜的给自己留了块巴掌大的玉作为“开销”。后来这块玉,她几次都没有还出去。那块玉太贵重了,离开古代区时候,她让谭大爷代为转交给楚小哥。也算物归原主。“我之前就说过,你若是还我的话,我就把它扔了听个响……”他像是在回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巴掌大的一块玉,从国师府阁楼扔下,碎了可能有十几块吧,最大这块就是你手中戴着了。”余初心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