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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午後,皇家园林中百花争豔,树影婆娑,一个五六岁大的小孩,睁著一双明亮亮的大眼睛,莲藕般白皙娇嫩的手上像模像样的捧著一本书,学著大人的样子,专注的念道:“我的子民啊,赐予你得天独厚的美貌,享之不尽的荣华,威武不屈的勇气,凡人难及的智慧,独一无二的体质,开创我奥第斯帝国万世难及的疆土,千秋仰望的传奇……”“呜……父王,父王!”“怎麽了?”我抱他坐在腿上,宠溺的看他眨巴著一双不解的大眼睛:“为什麽第一个赐予的是得天独厚的美貌呀?”我差点失笑出声,轻轻的点住他的小鼻子,乘机在他脸颊上狠狠的亲了几口,大吃豆腐:“就是要像你这样漂亮的小孩,才有人疼、有人爱啊!”“啊?”舒拉疑惑的看著我,一张小嘴不自觉地张大,又被我乘机大吃豆腐。奥第斯帝国,位於中央大陆的西方,四面环海,只有几个邻国与之接壤,其他堪之匹敌的国家都或者隔著绵延千里的山脉、或者隔著茫茫江海。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使得它一直处於富饶、安定、自给自足的状态。在这片大陆上,美貌是人人趋之若鹜的东西。而在奥第斯帝国,美貌者的地位更是得到了空前的抬高——不为别的,只为这个国家数百年来的信仰以及与众不同的种族构成。在上古传说中,坚强、勇敢、果断、足智多谋而又战无不胜的战神,同时拥有美貌、智慧、与万夫莫当的力量——是集美神、战神、智慧之神於一体的神祗,万民顶礼膜拜的偶像。所以,美貌,在人们心中也是强大的代表。而且,有一点,是奥第斯帝国区别於其他国家最大的不同——男儿国。这个国家没有女人——即使有,也是从别国流亡过来的,却也相当稀少,因为,奥第斯人相当看重自己高贵的血统,认为和神的子民之外的人通婚便是亵渎了自己祖先的血液,所以,女人,在这里几乎没有地位。奥第斯的男人与男人之间结婚,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选择伴侣时却有一个标准。因为,越是貌美的人,越是容易怀孕,换言之,也便越是容易留下子嗣,所以,几乎所有人都希望能有一个美貌的伴侣。而美貌,也确实是奥第斯帝国的盛产。仅仅基於这两个原因,奥第斯人民对於美貌的偏爱也就变得非常可以理解了。这些都是事实,我却不会和舒拉说,他还太小。我露出一个笑容:“等舒拉以後找到了喜欢的人,就会明白啦!”“唔……”舒拉眨巴著眼睛,一把抱住我的脖子,香了我两口,磨蹭著在我怀里找到个舒服的位置,躺下,开始他的午睡。刚刚被他捧在手里的书被丢在一旁的小机上,清风吹来,哗哗的翻过几页,我侧头看去,“战神”两个字霍然跃入我的眼帘。我垂下眼,看看怀里的孩子,微微侧身,示意丽妃将孩子接走,转身走出皇家园林。修格斯……(关於“我”和修格斯的关系,请参见短篇“容颜误”)一脚还未踏出花园门口,便见到一个人站在门口,看到我走来,低头朝我施礼。一身简朴的官服、沈稳严肃的面容、稳如泰山的气质——放眼帝国,也只有一个人身居如此高位却没有半分骄傲与跋扈。我看著他,没有说话。他想说什麽,其实我也知道。三个月前,我亲手将奥第斯帝国地位仅次於我的亲王——我唯一的胞弟,砍伤手臂,赶出了帝国。对於任何一个皇室宗亲来说,这都是一种莫大的耻辱,更何况,是他这样对这奥第斯帝国有著赫赫战功、权倾半边天下的王爷。果然,见我没有说话的样子,他只好开口:“陛下,塞尔特亲王已经带著他的亲信到了邻国凯因……”“那又怎麽样?”他是我的弟弟啊……他突然躬身朝我行了个大礼:“陛下,防患於未然,塞尔特亲王亲信无数、势力庞大,不可不防!”“够了!”我有些生气的打断他,难不成我应该带兵追杀吗?他的眼神却坚定的不带一丝杂质。我低下头,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我明白你的意思,只不过塞亚是我的弟弟,他不会背叛我的,这件事,我自有分寸。”他不再说话,静静地站在那里。他的话向来不多,却每一次,都叫我细细斟酌。只是这一次,我相信自己的判断。“你也累了,一起走吧,听说宫里新来了一批水果,一起去尝尝吧。”地方进贡的水果,虽然比不上扎伊国赫赫有名的龙果,味道却也是相当不错了。我掂起一个水果,放在手里掂量:“这是什麽水果?”“这叫红黎,陛下。”一旁的内廷总管辛乔娇声说道,红扑扑的小脸上满是青春洋溢的笑容。“哦,名字倒还挺好听的。”眼角一扫,看到瓦伦(注:就素跟我过来吃水果的人,汗~~写半天,都没有提到名字~)站在不远处的水果台上,却侧著身,我有些疑惑的顺著他的眼神望过去,却看到正向此处走来的乐文。乐文再过几天就要成人了阿,我忽然有些感慨地想到。记得当年,我成人仪式的时候,父王送给我的礼物就是兰妃——我第一个王妃。兰妃是前朝定南将军的儿子,当时,也才刚过成人仪式不久,生得清秀可人,据说是当年奥第斯皇朝第一美人,性子也是极温柔的。父皇将他指给我,除了拉拢定南将军以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为了子嗣吧——越是漂亮,越是容易受孕。堂堂定南将军的儿子给别人去做妻子,怕是做父亲的也并不十分乐意吧。只不过,既然是当朝太子的第一王妃,地位却也不是一般人可比的。现在想起来,我还是能清楚地记得兰妃弗斯娇羞的脸庞、温柔如水的眼睛、白皙柔嫩的皮肤、鲜嫩欲滴的嘴唇——当时可是受尽了我的宠爱。只可惜,兰妃的身体却不太好,生下乐文以後,常常风一吹就会受凉,有时候,陪著我在院子里站一天,第二天便卧床不起了。太医说,兰妃的体质不宜再受孕了。所以,虽然我与他始终相敬如宾,後来却也一直没有碰他。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暗暗升起一股歉意。乐文也要成人了呢……该送他什麽礼物好呢?正思索间,感到有人走到身旁,一抬头,正对上乐文深沈的目光——唉……这个孩子,有著超越年龄的成熟呢。附注:奥第斯帝国成人是十四岁,怀孕生子的时间是半年,主角的年龄是二十八(8是老头)。私以为二十八岁的男人最有魅力,所以,无论如何,皇帝素二十八滴美人一个,周围还有